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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真实的普通法法治-有感于上海某警察的粗暴执法
- 使用威胁、恐吓的语言或者文字,使他人内心感受到恐惧或者担心害怕,就已经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会被检控。根据香港《警察通例》第29章第一节,警务人员只能在合理情况下使用武力,亦只能使用最低武力达至目的,而达到目的后必须停止。在使用武力前,在情况许可下,警务人员也应当就使用武力和其形式作警告。显然在本案中,警察此时明知对方怀里抱有小孩,明知对警察不大可能构成任何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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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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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对流浪乞讨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 任何人以恐吓或横蛮的方式求取施捨,或在被要求停止后仍继续向任何人求取施捨,均属犯罪,经定罪后,可视情节监禁3—18个月。这就是原来的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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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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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如何处理“辱母杀人案”的?
- 任何人如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派发或展示具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破坏社会安宁,或相当可能会破坏社会安宁,即属触犯该条例的行为,一经定罪,罚款5,000元和监禁十二个月。本条例在某程度能针对使用恐吓性、辱骂性和侮辱性言词的缠扰者,阻止他们作出破坏公众社会安宁的行为。2。公司内垒灶烧水的行为至于讨债人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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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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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如果恐吓对方会犯罪吗?
- 任何人如在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派发或展示具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破坏社会安宁,或相当可能会破坏社会安宁,即属触犯该条例的行为,一经定罪,罚款5,000元和监禁十二个月。本条例在某程度能针对使用恐吓性、辱骂性和侮辱性言词的缠扰者,阻止他们作出破坏公众社会安宁的行为。2。公司内垒灶烧水的行为至于讨债人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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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1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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