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索赔——香港的“雇员补偿”与“人身伤害”索赔有什么区别?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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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同时涉及“雇员补偿”和“人身伤害”两种索赔途径。两者有什么区别?应该走哪条路?
雇员补偿:根据香港《雇员补偿条例》,雇主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受伤负有严格责任——不管雇主有没有过错,都需要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病假工资、永久伤残赔偿等。程序相对简单,通过劳工处处理。
人身伤害索赔:如果雇主的疏忽导致了员工的伤害,员工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诉讼,要求更高的赔偿,包括疼痛与痛苦赔偿、未来收入损失等。但需要证明雇主有过错。
两种途径可以同时进行,但赔偿金额不能重复。通常建议先申请雇员补偿,再考虑是否提起人身伤害诉讼。张元洪律师行在处理跨境人身伤害和雇员补偿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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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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