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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顶替违法成本太低

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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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爆出的山东冠县陈春秀高考顶替案,聊城王丽丽高考顶替案,以及济宁考生苟晶两次高考被顶替案,娱乐一片哗然。香港本地高考顶替的事件,在我本人所知悉的范围内,最近似乎没有发生。考试中作弊倒是时有发生。

 
一、高考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在2018年,香港考评局公布了中学毕业文凭试(类似内地高考)出现历届最严重的作弊个案,也是文凭试设立以来首宗因作弊被取消全部科目考试资格的个案。
 
一个考生在考试期间被监考员发现带有大量与该科有关的笔记、细纸条,经调查后,考生承认作弊,考评局认为情况严重,决定取消该考生报考全部5科的考试资格。


考评局总经理指出,作弊、预先知道试题等均属于极严重的违规行为,局方考虑试场报告,听取考生解释后,确认属蓄意行为,决定取消该考生全部5科的考试资格。但今次事件不会影响该考生未来再次报考文凭试。
 
另一名作弊考生则是被监考员发现其于考试期间四周观望,该考生承认作弊,因情况相对轻微,该科成绩被取消。
 
二.枪手代考判监6-10个月
 
另据香港明报报道,一名已获美国大学取录的18岁内地尖子生,在网上招揽学生传授入学必杀技,岂料获一名港人“垂青”,以2500元人民币作报酬请他来港用假证件直接当“枪手”代考。
 
这名内地学生早前承认串谋欺诈及使用伪造身分证罪,在香港被判监6个月。裁判官判刑时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剧,被告是好学生,年轻有为,本获美国的大学取录,但现在已前途尽毁,遂酌情轻判6个月监禁。由于被告已被扣押近3个月,若狱中行为良好,最快8月释放,叮嘱被告日后应好好运用长处。
 
另外一宗是内地学生香港代考托福 被判入狱10个月
 
3名内地学生,同在广州一所著名大学的翻译系就读。其中一人曾就读浙江一所大学的外语系,是学院的十佳大学生,并曾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特等奖。在赴港代考托福时被警方逮捕。
 
当时考点共有160人应试,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考生身份时,发现其中3名男生的资料与应考生资料不符,怀疑他们是“枪手”,于是报警。警方接报后到场调查,证实这3人都是持通行证到香港代考,均涉嫌行使假身份证明文件应试,将他们拘捕。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规定,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或知道或相信其为虚假文书而使用,意图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即属违法,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代理律师求情时表示,3人在广东省修读外语课程,事件已知会有关学校,希望得到轻判。裁判官在判刑时,斥责被告明知而犯法,令国际认可的考试评估制度受损,行为可耻。3人最后使用假身份证明文件罪名成立,被荃湾裁判法院判刑入狱10个月。
 
虽然我们国家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替考罪,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和香港对上述同类案件处罚相比,显然还是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
 
至于上述高考冒名顶替案中,有关人员很可能已经涉嫌触犯滥用职权、伪造文书、行贿受贿、诈骗等刑事责任和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等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我国最高院在2001年齐玉玲案中已经有判例可以参考,但目前应该增加赔偿金额。

教育部门同时应该考虑恢复被顶替者的受教育权。至于刑事责任部分,完全可以参考像上述判例一样,去追究整个案件过程中所有有关人员所涉嫌的刑事罪行并依法从重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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