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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环球前执董曹贵子与两人串谋诈骗罪名不成立 当庭获释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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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JD的一个同学为其中一个代表律师---康宏环球前执董曹贵子与两人串谋诈骗罪名不成立 当庭获释

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曹贵子与另外两名前高层被控串谋诈骗,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55岁曹贵子在裁决后离开区域法院。案情指,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持有信盈国际五成半股份的曹贵子,向康宏环球介绍收购信盈国际投资,但他与时任首席财务总监陈丽儿及时任公司董事陈毅凯,无向公司及联交所披露收购是关连交易,最终康宏以近九千万元收购信盈国际。

三人各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及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罪。区院法官练锦鸿裁决时指,案件核心是三人是否有协议不诚实地向董事会隐瞒有关交易是关连交易,但控方没传召任何执行董事作供、亦无呈上三人通讯纪录,无直接证据证明三人存在协议。

而曹贵子在公司的影响力及地位之高,三人无必要隐瞒或披露一个众人皆知的事实,及曹贵子在公司行使董事职权一事。

法官指,曹贵子在事件中肯定有利益冲突,裁定交易是关连交易,但董事会通过财务报表时不予披露,令联交所未能执行职务,但董事会中无人提出质疑,属于失职。若存在协议,参与者不只三名被告,而是董事会所有知情成员。

至于作虚假陈述罪,三人可能知道年报有不确内容,但最后批准的是董事会,要追究责任亦应是向董事会所有成员,因此裁定三人的控罪,罪名不成立。

代表这种案件有一二次胜诉,加上新闻电视,报纸反复报道,香港几乎会人人皆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就会成为法律名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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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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